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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,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文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,现将“黑龙江省延寿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”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黑龙江省延寿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
建设地点:延寿县六团镇六团村
建设单位:延寿县水务局
建设情况:建设水源井工程3眼,井室3座,配套水泵3套,新建水处理房1座,输配水管网44100米等。
公示期:2024年7月30日-2024年8月26日(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电话:谢经理15145003123